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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3年1月20日
第七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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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本着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一切为重点工程服务的指导思想,特事特办,凡符合收件要求的均按绿色通道给予审核发证,保证了市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近日,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区道路建设两年大会战先进单位"。 2002年,在新老房屋拆迁条例交替、许可证发放出现积压的情况下,我局开展了为"33929"重点工程建设服务的专项活动。在办理过程中,克服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的困难,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行特事特办,并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努力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出了"免填单"服务,主动上门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协商有关拆迁工作具体事宜,提前进行拆迁范围踏勘和门牌号码核对,帮助核查被拆迁房屋的情况,测绘拆迁面积和补偿安置的资金预算等等,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审批的各项前期工作。工作人员还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确保"33929"重点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我局方便、快捷、高效的工作赢得了建设单位的好评。 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杭州市的宗教房产管理工作,广泛听取宗教团体对我局的意见和建议,12月13 日,我局召开市宗教团体房管工作意见征询会。市佛教协会会长俞昶熙先生、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主席邓福村先生、市基督教协会会长孙锡培先生、市天主教主教曹湘德先生、市道教协会常务理事林崇尚先生、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徐立命先生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处领导等应邀参加会议。我局杨坚局长在征询会上介绍了局开展宗教房产管理工作的一些情况,并感谢各宗教团体长期以来对房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由于宗教房产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其落实工作从1958年开始至今已40多年了,牵涉的部门多,范围广,又涉及到宗教政策、城市规划、土地政策、房产政策及群众利益等方面。 会上我局表示:对宗教房产问题的处理,将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执行政策、协商解决、互谅互让、不留尾巴"的原则,对现存的宗教房产遗留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拓宽处理问题的思路,多手段、多方位逐步逐项地解决宗教房产的历史遗留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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