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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旧房改善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危旧房改善目标,我局在市直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市区共启动危旧房改善项目约为522万平方米,约占危旧房总面积的33%,受益住户1万多户。2008年,我局将坚持“保护优先、改善为主”、“市区联动、以区为主”、“项目带动、搞好结合”、“多元筹资、共同负担”、“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通过下放权限、简化流程等措施,按照“分门别类、一事一议、因地制宜”的改善方法,按二大类(项目带动类和非项目带动类)、三小类(维修类、拼接类和重建类)的改善原则,加大对风景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内危旧房改善问题的调研与探索,拓展改善思路,创新改善方式,力争全年市区危旧房改善启动面积40万,争取达到50万平方米,确保完成量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
答:根据杭房改〔2003〕9号和杭房改办〔2005〕53号规定,申请廉租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
(二)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及其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是指家庭每人占住房使用面积。
(三)已领取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
《杭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性通过,即将公布实施,准入条件如下:
(一)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当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市区范围内的申请家庭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以下简称《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证明》(以下简称《低收入证明》)(具体由民政部门核发);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的申请家庭持有民政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
(三)申请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四)申请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 |
| 五、危旧房改善同样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重要手段,杭州在这方面是怎么做的(总体思路)?杭州是历史文化名城,在改善的过程中,肯定不是简单的以旧翻新,那么解决这方面问题的亮点给我们列举一下。 |
答:对于危旧房改善,市委、市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把它纳入到了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并提出了“力争三年,确保五年完成市区156万平方米危旧房改善,解决284万户居民住房问题”的总体目标。通过改善,让危旧房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间,做到面积小、功能齐、质量优,确保改善后的危旧房在功能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上有明显提升,让老百姓住得安心、住得舒心。
在改善过程中,我局开拓创新,大胆谋划,在市直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保护优先、改善为主”、“市区联动、以区为主”、“项目带动、搞好结合”、“多元筹资、共同负担”、“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原则,通过下放权限、简化流程等措施,加快推进了危旧房改善项目的实 |
施。与此同时,还积极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按照“修旧如旧”、“应保尽保”原则,努力发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文化内涵,保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传统风貌,延续城市的悠久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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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杭州是个外来人员比较多的城市,对于这些人员的住房保障又是怎样落实的? |
|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思路,我局从以发展求和谐、以和谐促发展的角度,按照《杭州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方案》,建立由“政府主导、公司运作”的“租售并 |
举”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作为深化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破解“住房难”的重要内容,加大了对大学毕业生、外来创业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力度。
今年将落实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平方米,其中廉 |
租住房25万平方米,经济租赁住房30万平方米(大学毕业生公寓和外来创业人才公寓20万平方米,外来务工人员公寓10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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