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房管月报>>
  春节前,应浙江经济广播电台《浙江第一线》邀请,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坚到节目现场,就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特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危旧房等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本报摘录如下。
  一、对于在杭州生活的人们来说,房子是他们关心的问题,对于城市低收入人群而言更是如此,那么目前杭州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怎样的?有什么特点?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破解“住房难”的工作目标部署,我局按照“市场、居住、解困、救济”相结合的目标设计,目前已经基本构建起了由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经济租赁房和廉租住房组成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鼓励购买商品房;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对经济和住房“双困”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同时,根据国发〔2007〕24号文件、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等精神,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改善民生、破解“七难”、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决定》,拓展住房保障的思路,创新保障的手段,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以廉租住房制度为主,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危旧房改善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
  其主要特点表现为:一是住房保障力度大,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力度逐年加大,廉租住房覆盖面不断扩大;二是方法灵活,通过“租、售、改”并举支撑来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三是住房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基本形成了多元化、多层面、环环相扣的住房保障“链”;四是资金到位,通过多渠道落实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管理和建设的顺利进行;五是保障性住房房源地段分布较广、户型结构合理,基本满足了群众需求。所以说,杭州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十分明确,措施也比较有力和到位。

  二、杭州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一直是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的一大举措,那么,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是,这个制度相比以往,在政策上有没有新变化?公开、公平、公正如何保证?这几年在这方面取得了怎样的成果?

  答: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多次调整,我局相应调整和完善了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将供应对象侧重于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充分体现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性”职能,使供应对象更有了保障性。同时,新政策明确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为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进一步严格了准入条件和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了交易管理和申购审批制度,进一步严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对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实行轮候制,并建立了街道(或设有劳动人事部门的单位)公
示、区建设(房管)局初审、市房产管理部门复审公示的多级审核制度,以及对高收入行业申购对象的核查机制。在此基础上,每次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和选房前,将申请家庭资格在《杭州日报》、杭州市房产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而经济适用住房受理顺序号也是在公证处的监督下,通过电视公开摇号产生。此外,在经济适用住房选房阶段,我们坚持当天公布当天选房结果,既方便了群众,也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这几年,为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缓解供求之间的矛盾,我局克服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各种困难,逐年加大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

  三、对于一些根本就买不起房的人来说,他们也希望能够不断的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那么杭州在这方面是怎么做的?效果如何?

  答:为改善上述群体的住房条件,我局通过“租(廉租住房)、售(经济适用住房)、改(危旧房改善)”并举途径加以解决。
  在廉租住房方面:不断扩大保
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放宽了廉租住房准入条件,提高了配租标准,实物配租标准从8平方米放宽到10-11平方米,租金补贴配租从8平方米放宽到11平方米,使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纳入了保障范围。同时,在基本掌握各层次低保、困难家庭住房情况的基础上,不断放宽配租条件,降低实物配租门槛,将实物配租扩大到所有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年龄在52周岁(含)以上家庭、孤寡老人家庭、军烈属家庭和一至二级残疾人家庭,大大拓展了政策受益面,从而提前一年实现了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并由低保向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覆盖。2007年12月,开展了全省规模最大的实物配租工作,推出房源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可解决1211户低收入家庭的
力度,销售面积逐年递增:即从2001年17多万平方米增加到去年80多万平方米。据统计,自2001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以来,我市共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24次,推出房源36128套,总建筑面积32101万平方米,解决了36128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将继续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今年市区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



住房困难。据统计,自2001年实行廉租住房制度以来,通过实物配租、货币补贴和租金核减形式,共保障廉租住房家庭2835户。
  在经济适用住房方面: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多次调整,我局不断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将供应对象侧重于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充分体现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性”职能,使供应对象更有了保障性。近年来,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力度逐年加大,销售面积逐年递增:即从2001年17多万平方米增加到去年80多万平方米。据统计,自2001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以来,共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24次,推出房源36128套,总建筑面积32101万平方米,解决了36128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年,市区还将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00万平方米。
(下转第2版)
  本报讯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近日,局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登记活动。
  春节前,局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局党委
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了职工廉政教育,积极传达贯彻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节后,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认真对照《通知》精神开展自查和小结,单位和个人填写自查登记表并报驻局监察室备案。通过自查登记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局属单位和局管干部遵规守纪的廉洁自律意识。(章桐友)

  日前,余杭区推出了房产证办结短信告知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办结的实时告知和房屋他项权证办结的实时告知。即房屋所有权人在申请办理产权证时,只要在产权申请登记表中注明

手机号码,业务办结时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以短信的形式发出通知。(赵 兵)

  在公证部门的公证下,1月底,桐庐县35户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经公开摇号,拿到了廉租住房钥匙。这标志着桐庐县首期廉租住房扩面配租圆满完成。 (黄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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