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房管月报>>
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2年8月20日   第二期 第三版

 住宅装修活动禁止时间
  答: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没有取得装修资质的单位擅自承接住宅装修业务,处以多少数额的罚款
  答:由房产管理部门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装修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什么部门进行投诉
  答: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装修企业的工匠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必须经房产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领取《住宅装修工上岗证》方可从事住宅装修业务。
  住宅使用人应当委托什么样单位或个人进行住宅装修
  答:应当委托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或有《住宅装修工上岗证》的个人进行住宅装修。
  不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承接住宅装修工程
  答:必须持有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才能承接住宅装修工程。
  当住宅的装修造成毗邻住宅所有人财产损害的,受损害人拥有什么样的权利
  答:受损害人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住宅装修是指什么
  答:住宅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合法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设行为。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怎么样的的程序进行
  答: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市政府第141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部门
  答:《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上海市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补偿方式二种:一是市场补偿安置,按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货币补偿或者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予以安置。二是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符合《细则》以及各区县政府规定的给予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以原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基础上,再增加地段级差面积,用异地产权房屋安置,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
上城区复兴张先生等市民来电询问,哪些事情到区房管局办?哪些事情到市局办?
首先感谢张先生等市民对我局的关心,住房作为一种商品,资金投入大,使用年限长。近年来,随着时代发展的要求,房产管理部门直接与百姓个人利益的接触, 越来越更加紧密和广泛,自然备受人们的关注。为此,我局一方面采取内部流转和窗口无休日等措施,另一方面简化办事手续和环节(37个方面的房产管理业务共减少要件或环节64项),从而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至于张先生等市民提出的"哪些事情到区房管局办、哪些事情到市局办"的问题,应因事而定,应区域而定,市、区房管部门部分职能分工为:
※ 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权属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
※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市房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年检)、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委托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缴交管理等工作;区房管部门负责监督业主(代表)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章程和名单的备案以及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等工作。
※ 根据《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房管部门负责住宅装修企业资质审批(年检);区房管部门负责核发《住宅装修许可单》,并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查处。
※ 市房管部门负责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介企业资质审批等工作;区房管部门负责核发《租赁许可证》,并对违章租赁行为实施查处。
※ 市房改办负责经济适用房准购核准、廉租房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等工作;区房管部门负责直管公房变更户名、租金收取、房屋维修等工作。
各区县(市)房管局(处)与市房管局存在业务指导关系,有些房管局(处)隶属于各区县(市)建设局,有些房管局(处)与建设局合二为一,有的县(市)房改办,不隶属于所在地的房管局(处),直接隶属于当地政府部门。

  房屋就像人的身体同样会有生老病死,风吹雨打中难免会患点小恙,平时需定期"保健"。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由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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