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房管月报>>
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3年7月20日(第 十三 期) 第 一 版

  本报讯:连日来,全市房管系统上下通过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学习"七一"讲话,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局党委中心组带头学,带头撰写学习心得,带头学以致用,为在全市房管系统兴起学习贯彻的新高潮率先垂范。局机关、局属窗口单位和各区县(市)房管局(处)领导干部"重点学",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查找行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纷纷表示,要以"住在杭州看房管"为目标,推进"房管服务进社区"工作,着力解决物业管理、"换约续租"和拆迁管理等老百姓关注的问题,做好房管站(所)改制中的各项衔接工作。

 

  本报讯:7月1日下午,局系统全体党员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共300余人隆重集会,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2周年。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坚就局系统进一步搞好"保先"教育工作,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对13名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表彰;5名基层代表以"我身边的共产党员"为主题,演讲了局系统共产党员的感人事迹。
  在会议上,杨坚局长指出:市委对在全党兴起学习"三个代表"新高潮提出了"认识达到新高度、工作取得新成效"的总要求,我们房管系统全体党员要带头认真贯彻这个总要求。通过扎扎实实地学习,不断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真正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和"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
  杨坚局长强调: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需要每个党员身体力行地去实践、去努力;去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去发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基层党组织要以对党的事业、对人民的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努力组织和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引导、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要在进一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本报讯:正当中国共产党82周岁生日之际,产权管理中心的40余名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的生日献上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前往"西湖西进"工程之一的杨公堤施工现场参加义务劳动

  本报讯:为继续巩固和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的力度,推进新一轮的争创活动,实现局党委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7月6日上午,局召开了市房管系统行风监督员聘请会议。局领导、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和新聘行风监督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局聘请33位 行风监督员的决定,并向各位行风监督员颁发了聘书。会上,杨坚局长还就局的职能、目前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行风建设的总体情况以及重点解决的几个问题,向行风监督员作了介绍。
  这次重新聘请的33位行风监督员中,有的已是我局连续几年的行风监督员,有的是从党群、人大、政协、社区、街道、企业等单位初次选聘。他们具有的共同特点是个人素质高、责任性强,热心支持我市的房管工作。



  本报讯:日前,我市正在开展第七批廉租住房配租工作,现已进入公示阶段。
  根据《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市房改办初步审查,第七批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家庭共计34户。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这些家庭进行租金配租或实物配租。

 
  本报讯:第一部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据悉,与该《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则》、《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业主公约》、《物业管理合同》等示范文本,也将于年内正式推出。
房管拾零

  随着市商品房进入竣工交付高峰,初始登记开始放量。6月份,初始登记制证达4693本,占上半年初始登记总量的42%。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近日,市房改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围绕经济适用房政策及公有住房政策有关内容进行业务知识考试。

  市房产档案馆结合今年局的立法计划,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近日完成了《杭州市房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送审稿) 制定工作。

  6月17日,局人事处(组织处)召集局属各单位劳资人员,布置2002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要求各单位做好自查社会保险等6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等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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