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房管月报>>
杭 州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2002年7月20日   第一期 第二版

          ---存量房(除新建商品房以外的房屋)买卖

  需提供的资料(资料请自留复印件以办理契证及土地使用证)
  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
  4、《浙江省杭州市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申办交易联原件;
  5、出方为个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出方为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国有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转让文件或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受方为个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受方为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为拍卖所得房产,需提供拍卖确认书及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三楼办证大厅1-9号窗口登记受理,经办人在核准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按"受理单"规定的领证日期,携"受理单"、身份证原件及私章到14-17号窗口领证。
  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
存量住宅房转让费6元/M2(转让双方各承担50%);
存量非住宅房转让费12元/M2(转让双方各承担50%);
房改房首次转让手续费3元/M2(受让方承担,出让方免交);
  2、产权登记费:
居民住宅每件100元,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平方米以下每件200元,超过部分每增加1平方米加0.2元;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3、如需在杭报公告,费用按实结算。
  承诺服务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

  


   6月30日,下城区建设局在所巷地区开展"贴近群众、为民服务"活动,与居民群众一起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周年。该局职工为群众开展免费修理家用电器、房改政策咨询、免费理发等活动。
  近日,西湖区建设(房管)局开展了"12345延伸,问题解决在基层"的活动,同时公开了局相关业务工作的受理、联系、咨询及服务监督投诉电话,方便辖区单位和居民住户,对建设(房管)局业务工作的咨询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联系反映,以及广大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能的投诉、举报。
  上城房管局为密切与居民群众的联系,针对居民群众居住房屋修缮难题,从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切实做好房屋应急抢修工作。至今年6月止,总计受理各类房屋维修电话446次,均及时上门修理解决,其中污管、废水管、下水道堵塞疏通处理约230件次。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更为有序规范的办证环境,从6月24日起,我局平海大厦三楼办证大厅实行了"叫号排队"制度。
  为方便市民了解房管政策和办事程序,近期,我局编印的《房管知识百问》手册,将送到各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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