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房管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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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解决城镇住房短缺,1980年,我国提出了改革城镇住房制度、加快城镇住宅建设的整体设想。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过80年代的试点、探索,在90年代进入了按照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住房新体制的全面推进新时期。
  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加快,特别是从1998年下半年起,国家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后,我市住房建设驰入了前所未有的快车道。
  应读者的要求,本报特推出——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单位如何为职工计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按照“月缴交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月缴交金额”计算职工每月应交住房公积金额。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公积金帐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单位如何为职工计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按照“月缴交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月缴交金额”计算职工每月应交住房公积金额。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公积金帐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5)户口迁出所在地,或出国出境定居的;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职工死亡的(由继承或受遗赠人办理提取)。

退养(病退、休养在家)、待岗在家的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规定
由于职工仍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应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当职工每月工资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时,个人部分免缴,单位部分仍需缴纳。

职工所在单位破产、转制,住房公积金如何管理

单位因转制或破产原因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的,单位可以凭相关资料为职工申请托管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当职工在符合支取或转移条件时,可以到管理中心办理支取、转移手续。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月及时足额向中心缴交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杭州地区各县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户口所在地中心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应由所交中心出具正常缴交的书面证明)以及非杭州地区各县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但在杭州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三年的;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4)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的30%(购买房改房不低于审批总价的10%);
(5)同意办理所购住房的抵押和公证、保险,且保险费一次交清;
(6)所购住房在未正式办妥房产抵押登记并领出所有权证之前,由售房单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保证能力需经中心审核认可。

借款人在贷款之后,可否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借款人及承诺参加还款配偶可在贷款手续办完后,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以后每满一年可支取本人帐户中余额数的二分之一。


如何办理提前还贷

借款人在贷款发放日六个月以后,可以申请办理提前还款(包括部分还款和结清还款)。部分提前还款中,纯公积金贷款起还点为3万元,组合贷款起还点为5万元。在放款日以后的每一个年度内,借款人可提前还款一次。另外,根据《浙江省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暂行办法》规定,组合贷款提前还款,需按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应还未还本息余额的比例,分别向中心和银行还款。

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同户直系血亲是否可以支持未婚年轻人购房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未婚职工,若其同户直系血亲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且未享受过公积金贷款,在征得其同意后贷款最高额度可以提高至30万元。

已经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职工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还清第一次贷款且个人信用较好,贷款期间无逾期情况发生的,允许其享受公积金二次贷款。二次贷款的额度,为规定可贷额度减去原已贷额度的差额部分。
 

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帐额
查询方法有三种:
(1) 拨打“961008168”住房公积金免信息费查询电话。
(2)通过职工持有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查询网点进行查询(①耀江广厦三楼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②工行开元支行;③建行中山支行)。
(3)拨打语音提示电话95588,按“6—6……”提示查询。


2003年度公有住房出售价格

1、2003年度公房出售成本价(以砖混二等成套住房为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85元,市场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20元,最低限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0元。
2、公房出售商品房价按地段类别分别计价:一类地段4400元/M2;二类地段3780元/M2;三类地段3090元/M2;四类地段2640元/M2;五类地段2280元/M;六类地段1720元/M2;七类地段1480元/M2;八类地段1300元/M2。
3、2003年年度出售公房价格政策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公房出售的优惠政策

1、工龄折扣为每年0.6%,在职教师1年教龄按1.2年工龄计算,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94年。
2、成新折扣为每年2%。
3、取消现住房折扣率。
继续取消一次性付款折扣和一户购两套(补购)超标面积房改市场价。按市场价和商品价计价部分,均不得享受售房工龄折扣的优惠政策。



公房出售的建筑面积标准

职工、居民购买新旧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仍按杭房改办{1997}28号文件执行,购买两套住房的合计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一律按浙政办发{1996}177号文件执行。为简化操作,县(处)级及其以下干部,每户阳台按5平方米剔除,厅局级及其以上干部,每户阳台按10平方米剔除,不计入购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这部分面积按成本价计算,超过部分,按实计入控制标准。
职工、居民首次购买公有住房,且承租时间在1995年6月30日及其以前的,超过面积控制标准以上部分,按市场价计价。购买1995年7月1日及其以后承租的公房,超过面积控制标准以上部分按商品价计价。

公有住房出售范围
(1)钢混、砖混和非别墅式砖木结构的成套住房,包括成套的平房和二层楼住房;
(2)在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拆迁用地范围后,拆迁人在三十个月后或特殊情况下经拆迁主管部门批准适当延长期满后,仍未实施拆迁的成套住房;
(3)非成套钢混、砖混结构的公有住房;
(4)《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11月2日)实施后,在核定拆迁用地范围后,被拆迁人未签定拆迁协议,且房屋未拆除之前的非成套简易砖混、砖木、木结构、简易结构及其他暂缓出售的公有住房(包括杭房局[1995]40号文规定暂缓出售的延安路等十个路段内的临街底层住宅)。


非成套公房出售的面积、价格如何计算

(1)非成套住宅的出售面积以测绘的建筑面积为准;
(2)非成套砖混及以上的公有住房出售价格按成套公有住房政策执行,其中成本价(商品价)为当年的公有住房成本价(商品价)乘80%非成套折扣系数计算;
(3)非成套简易砖混、砖木、木结构、简易结构的公有住房,其出售成本价(商品价),按产权单位受理申请人提出购房申请的当年公有住房成本价(商品价)乘以一定的非成套折扣系数计算。具体的折扣系数规定如下:
简易砖混结构为80%;
砖木结构为70%;
木结构为60%;
简易结构为50%。
以上结构的公有住房房改成本价最低限价为100元/M2。


产权单位存量自管房定向销售有关问题

腾空单位自管房不得再进行实物分配,应按存量住房的管理模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回收的资金补充单位住房补贴专项基金,专项用于职工住房补贴。
一、腾空单位自管房应进入市场,按照市场价进行销售、租赁。
二、销售对象为:
1、无房职工家底优先购买;
2、已享受实物分房面积未达到浙政办发[1996]177号文件规定下限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底。
三、销售价格的确定,应符合以下原则:
1、购房面积与已享受实物分房面积之和在浙政办发[1996]177号文件控制标准以内的部分,按市场评估价80%的价格出售;
2、超出控制标准以外的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出售。
四、租赁价格的确定,按照市场租金标准商定。


2003年公房售房的操作程序
直管公房:
(1)承租人将填妥的购房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租赁证(房卡)、工龄证明、职务职称证明文件等资料送交测绘部门(驻市房改办业务窗口)申请测绘;
(2)测绘机构将收件资料移交市房改办,市房改办将有关资料送住房产权单位审核,审核同意后返还;
(3)测绘机构出具测绘图纸后通知承租人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测绘机构将测绘图纸交由承租人收执;
(4)承租人将测绘图纸送市房改办办理购房申请手续;市房改办开具《杭州市直管公房出售收件单》;
(5)市房改办根据上述资料进行房改审批,审批同意后将《公房出售价格审批表》送交住房所在地房管部门(产权单位);
(6)住房产权单位通知申请人办理购房手续(签定购房协议、付款、产权过户等)。

自管公房:
(1)承租人将填妥的购房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租赁证、工龄证明、职务职称证明文件等资料送交住房产权单位,提出购房申请;
(2)住房产权单位审核同意并将上述材料及住房测绘图纸、产权证、《价格申报表》等送交市房改办审批;
(3)市房改办审批同意后将《公房出售价格审批表》送交住房产权单位;
(4)购房人与住房产权单位签定购房协议,办理付款、产权过户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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