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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公有住房租赁管理试行办法》


房屋移交单位到市房管局开房屋经租通知单
房屋移交单位提交资料
市直管公房公司验收房屋
签订协议,缴纳相关费用
通知住户办理租赁证手续

受理地点:杭州市下城区长庆街36号


1 、市直管公房公司收齐资料后出具收件单,并于 2 个工作日与移交方联系确定具体验收房屋的时间;
2 、市直管公房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对移交的房屋实施验收,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验收;
3 、验收合格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在 3 个工作日内出具《杭州市直管公有住房验收合格确认单》。验收不合格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在 2 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意见,通知移交方在 10 个工作日完成整改;
4 、因验收不合格而复验的,按初验程序实施验收;
5 、经验收合格的房屋,自《杭州市直管公有住房验收合格确认单》发出之日起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评租工作( 100 套以上大批量移交,时间另行商定)。



1 、房地产测绘成果表 ( 含分层分户图 ) ;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材料;
3 、房屋拆迁许可证或房屋拆迁审批表;
4 、房屋幢、号编排正确并经地名办确认;
5 、安置的房源清册;
6 、单项竣工验收合格证(规划、消防、环卫、人防等);
7 、杭州市物业用房和物业维修基金交纳确认单;
8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单;
9 、单位工程全套竣工图;单位工程图纸会审纪录;单位工程设计、施工变更联系单;
10 、如单位放弃产权的,提供放弃产权审批表。

 监督投诉: 0571-87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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