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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房产办证大厅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办证大厅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充分发挥办证大厅窗口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努力争创全国一流办证大厅,特制定杭州市房产办证大厅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一)、工作纪律(30分)

考核内容及考核计分

各窗口工作人员早上必须在八点十分到岗参加晨训,下班时必须保证大厅已无办事群众(10分)。早上上班迟到一次扣5分;下班早退一次扣5分;未接待完群众擅自下班,同一处室(单位)的窗口人员每次各扣5分。

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串岗、打瞌睡、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带熟人、朋友等无关人员进入窗口柜台内(5分)。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每次扣5分。

窗口工作人员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告知身边工作人员,并将“请稍候”的牌子放在窗口,工作时应将此牌妥善放置(5分)。临时离岗未放“请稍候”牌的,每次扣5分。

上班时间不得与来访或办事群众发生争执,不得刁难、辱骂、诽谤他人和不服从管理,对无理纠缠者特别要注意克制、忍让(10分)。与来访或办事群众发生争执,并刁难、辱骂他人的,每次扣10分;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10分。

(二)、规范服务(40分)

考核内容及考核计分

办证大厅环境保持整洁、清爽,各类物品堆放整齐;工作秩序保持井然有序,忙而不乱(10分)。大厅环境脏乱,物品随意堆放的,发现一次扣除大厅引导员5分;窗口物品摆放不整齐,卷宗资料等乱摆放的,每次扣除相应窗口人员5分。

工作人员用语规范,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敬语(5分)。未按照中心要求使用文明用语的,发现一次扣2分。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举止文明,仪表仪容整洁(5分)。未统一着装,未佩证上岗,或举止不文明的,发现一次扣5分。

工作人员接听来电、接待来访人员,必须严格很执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负责,态度和蔼、热情、耐心、周到,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和推诿(20分)。接待群众咨询时,属于本单位(处室)的业务范围,不能一次答复完整的,每发现一次或造成投诉的,扣10分;属于其他单位(处室)业务范围的,则指引其到相关部门或处室咨询,未做到的,每发现一次或投诉的,扣10分;属于本单位(处室)业务范围,但不能当场答复的,请当事人留下联系电话,待有结果时再通知,未做到的,每发现一次或投诉的,扣10分;对群众态度生硬,脸面冷淡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三)、廉洁自律(30分)

考核内容及考核计分

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按各项规章制度办事,遇到重大问题不得擅自变通办理,应及时请事汇报(10分)。发现窗口人员违反政策规定或办事程序办事的,每次扣10分。

禁止参与赌博和传播、观看黄色影像、书刊(5分)。发现窗口人员参与赌博或传播、观看黄色影像、书刊的,每次扣5分。

工作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群众或单位“吃、拿、卡、要”,索取好处;因工作需要为群众、单位上门服务的,不得要求其派车接送(10分)。发现有违反上规定之一的,每次扣10分。

对大厅的公共服务设施及财物不得任意破坏或公为私用(5分)。发现窗口人员蓄意破坏公物或公为私用的,每次扣5分。

二、考核依据

大厅主任助理每天不少于四次的巡视检查和如实记录。

局考核办和产权管理中心督查办的检查记录。

群众的投诉意见(被服务对象投诉、批评或曝光的,经查实有过错责任)。

局领导和管理中心的抽查情况。

被新闻媒体表扬或曝光。

三、奖惩办法

产权管理中心每月将根据上述考核办法,对各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纪律、规范服务、廉洁自律等三方面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奖金分配到窗口处室,再根据具体考核情况予以分配。

大厅主任助理每天要对各窗口情况如实记录,连续二次发现未如实记录的,将扣大厅主任助理当月 10%的奖金;连续二次被局行风办、产权管理中心行风办检查发现窗口人员违规情况,而未如实记录的,将取消大厅主任助理当月30%的奖金。

各窗口工作人员在二次考核中和群众投诉中的问题相对集中的,将以黄牌警告,屡教不改的将调离窗口服务岗位,甚至解除合同。



附:杭州市房产办证大厅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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