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产信息网


房产交易产权登记

住 房 交 易 手 续 费

交易类型

计费基数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执行文号

新建商品住房

建筑面积

3元/㎡

转让方

杭价房(2004)41号文

经济适用房

建筑面积

1.5元/㎡

转让方

存量住房
建筑面积
6元/㎡
转让双方各承担50%
杭价房(2002)85号文

房改房

建筑面积

3元/㎡

受让方

房屋登记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执行文号
房屋登记费 住房 80元/每套 申请人

发改价格(2008)924

浙价费(2008)250号

杭价费(2008)203号

杭财综(2008)822号
经济适用房

40元/每套

非住房 550元/每套
房屋登记费(个人、非企业房产抵押) 住房 80元/每套 (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书、残疾人证书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证明的免收)
非住房 550元/每套
他项权利
证书工本费
每本证书收10元 房屋权利人
印花税 每证5元 申请人

 

对住房以外的房产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
交易类别
计费基数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新建商品房
建筑面积
6元/㎡收费
转让方
浙价服
(2002)135号文
存量房
建筑面积
12元/㎡(每宗交易手续费超过5000元按5000元计算)
转让双方各承担50%

契税纳税税率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契税的适用税率为3%。
  从2005年6月1日,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按3%执行;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按1.5%执行。

  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以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承办公证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文件浙价费[1998]506号《关于公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继承公证
按继承或赠与面积:房改房10元/平方,其他房产20元/平方
赠与公证
析产公证
400元
委托书公证
200元
房屋交易公证
评估价的0.25%

房产测绘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3]62号文件《关于规范定线放样测绘和房产测绘收费的通知》规定,房产测绘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测绘每平米建筑面积0.80元,其他用房实测绘每平米建筑面积1.20元。
  本通知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

房屋安全鉴定

  根据杭州市物价局文件杭价费[2004]151号和杭州市财政局文件杭财综[2004]547号《关于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房屋类别 房屋结构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费标准
500平方米以内
500平方米以上
住宅 砖木结构 4.00元 3.50元
砖混结构
4.50元
4.00元
非住宅 钢筋混凝土结构 5.00元 4.50元
不分结构
6.00元

注:房屋安全鉴定费按规定计算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收。

产评估

  根据杭州市物价局浙价服[2005]04号文件规定,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为:

标的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
100以下(含100)
0.42
100以上至500(含500)
0.3
500以上至2000(含2000)
0.12
2000以上至5000(含5000)
0.06
5000以上
0.012
白蚁防治

  白蚁防治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经向市场物价局备案,按以下标准收取:

1、普通住宅
户 型
建筑面积
收费标准
小 套
50㎡以下
200.00元
中 套
50-80㎡
300.00元
大 套
80-100㎡
400.00元
100-150㎡
500.00元
特大套
150㎡以上
600.00元

2、商业用房、综合用房、别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缴纳。

注:1、普通住宅以户为最小单位;
  2、服务承诺: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房产物业维修基金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物业维修基金》第48条规定按房屋总造价5%的比例向购房人代收。
  不带电梯建筑:按房屋建筑总造价5%的比例,(即35元平方米)缴纳,预售商品房先交3元/平方米。
  带电梯建筑、别墅、排屋:按房屋建筑总造价5%的比例(即分别为65元/平方米、45元/平方米、45元/平方米)缴纳;预售商品房先交4元/平方米。
  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所建造房屋的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缴纳。
  物业管理商品用房:按所建造房屋的总建筑面积4‰的比例缴纳。

欢迎您访问杭州市房产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