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0条


窗口受理并转相关处室
处室处理
窗口发件

(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A07窗口)

10个工作日




(1)延期拆迁申请;
(2)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继续有效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1份);
(4)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件1份);
(5)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监督投诉:8508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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