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迟到30分钟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严禁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子记事本等器材,已带的必须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规处理。
三、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严肃认真,独立完成,不许有作弊行为,如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卷或给他人抄看、夹带、换卷、传条、示意、代考等。
四、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或试卷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征得监考老师同意后再发问。
五、考试时间为2小时,提前交卷的,一律交给监考老师。考试终点时间一到,立即停止答卷。严禁将考试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六、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并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二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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